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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新聞

鴻毅、宏業退場後 政府分流處理維修個案 接手承建商要面對前手圖則與付款界線

約37個市建局個案獲免費過渡評估;未簽工程合約者應先終止鴻毅顧問合約,宏業已於本年二月被剔出註冊名冊

2026年6月10日發展局新聞公報;原公告日期已確認,惟距今逾四個月,本文按分析處理

先讀重點

  • 發展局按「鴻毅顧問已開工」、「鴻毅顧問未簽工程合約」、「宏業承建商而顧問非鴻毅」分流處理,三類個案的下一步不同。
  • 約37個市建局資助或支援個案可獲免費過渡服務,重點是第三方評估釐清已完工待付工程費用,再草擬新顧問標書。
  • 公報未交代第三方評估範圍、前手圖則與施工紀錄移交、分判商與供應商合約處理,接手方報價與追款仍存在資訊缺口。

警方及廉政公署於2026年6月10日較早前表示,正式落案起訴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和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期間擔當不同角色的七名人士。發展局同日發公報,指涉事人士和公司已無法繼續履行工程職責,政府正按不同情況提供支援,協助業主跟進相關工程。

受影響的不只是相關大廈的法團。已聘用鴻毅為顧問、或已聘用宏業為承建商的維修工程,涉及顧問費、已完工待付工程費、未簽合約與已簽合約的處理分歧;分判商、供應商及有意接手的承建商,都要按個案所處階段判斷合約是否延續、款項如何結算。

兩類顧問個案 處理路徑不同

發展局把聘用鴻毅的個案分成兩種。第一種是原聘用鴻毅為維修顧問、並已有承建商展開維修工程的業主。市建局於6月9日公布,將為約37個接受了市建局樓宇維修資助或支援服務的個案提供免費「過渡」服務,協助聘請「獨立工程評估顧問」,在短期內盡快作出第三方評估,釐清已完工但有待支付的工程費用,讓法團或業主向承建商支付,以及進行草擬聘用新維修工程顧問標書的工作。公報又指,有數個個案雖並非市建局原客戶,市建局亦可以收費形式提供此「過渡」協助。

第二種是已聘請鴻毅為顧問、但尚未與承建商簽訂工程合約的個案。公報指,業主應先行終止與鴻毅的合約,稍後再考慮透過政府及市建局部署推出的「加強版招標妥」聘用新維修顧問公司。發展局在徵詢市建局及測量師學會後,已整理一份可供法團參考的資料,就終止鴻毅顧問服務及後續事宜提供意見;各區民政事務處會透過地區網絡與受影響法團或業主聯絡,並按需要安排市建局及測量師學會講解。

兩類個案的分別在於工程是否已由承建商展開。已開工的個案,公報把重點放在第三方評估已完工待付費用,再草擬新顧問標書;未簽工程合約的個案,公報則先處理終止鴻毅顧問合約,再指向日後的「加強版招標妥」。對分判商與供應商而言,前者關乎已做工程的計量與付款依據,後者則尚未進入承建商合約階段。

  • 約37個市建局資助或支援個案:免費「過渡」服務,包括聘請獨立工程評估顧問及草擬新顧問標書
  • 非市建局原客戶的數個個案:市建局可以收費形式提供同類過渡協助
  • 未簽工程合約的鴻毅個案:公報指業主應先行終止與鴻毅的合約

宏業個案:顧問有責任監督及處理中途問題

至於已聘請宏業為承建商、而其顧問並非鴻毅的個案,公報指出,由於這些維修工程已聘用合資格的工程顧問,工程顧問有責任協助業主監督承建商的工作及處理中途工程出現的問題。因此,業主應與其工程顧問商討處理方法,包括終止與宏業相關的現有建築工程合約,並按情況徵詢法律意見。各區民政事務處會繼續透過地區網絡與受影響法團或業主聯絡,提供適切支援。

公報同時交代宏業的註冊狀態: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屋宇署於本年二月已將宏業從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移除,但除名安排不會免除宏業及相關人士在《建築物條例》下須負的刑責。對於違反該條例的承建商、註冊檢驗人員和其他涉事人,屋宇署會因應調查結果根據該條例另行作出檢控和懲處。

這段安排把處理中途工程問題的責任指向原有工程顧問,而非由政府直接接手監督。公報沒有說明終止合約後由誰承接餘下工程,也沒有交代分判商與供應商已簽合約的處理方式;這些屬公報未涵蓋的範圍。

公報指,已聘用合資格的工程顧問,工程顧問有責任協助業主監督承建商的工作及處理中途工程出現的問題。

強制驗樓遵辦期可獲寬容處理

公報另指出,如相關樓宇獲發涉及強制驗樓通知而遵辦期已經或短期內屆滿,屋宇署會合理地作寬容處理。這一項適用於相關樓宇的驗樓通知遵辦期限,與維修工程合約的終止或付款安排屬不同範疇;公報沒有進一步說明寬容處理的具體條件、期限或申請方式。

對正處理維修合約的法團而言,驗樓遵辦期與工程合約是兩條並行的時間線。公報把兩者分開處理:工程合約方面按顧問與承建商組合分流,驗樓通知方面則由屋宇署作寬容處理,但公報未交代兩者如何互相影響。

  • 適用對象:獲發涉及強制驗樓通知、遵辦期已經或短期內屆滿的相關樓宇
  • 處理方式:屋宇署會合理地作寬容處理
  • 公報未說明:寬容處理的具體條件、期限或申請程序

建造觀察:接手方的資訊缺口

從工程與商業角度看,這份公報最具體的數字是約37個市建局資助或支援個案可獲免費過渡服務,以及市建局可收費協助數個非原客戶個案。對有意接手新顧問工作的公司,公報指向的是草擬聘用新維修工程顧問標書;對已開工個案的承建商,公報指向的是第三方評估釐清已完工但待付的工程費用。兩者都涉及把前手留下的工程狀態轉化為可計量、可支付的紀錄。

不過,公報沒有交代第三方評估的範圍、時間表或費用承擔方式,也沒有說明新顧問標書的內容要求。若接手方需要前手的圖則、施工紀錄或驗收資料,公報未提及這些資料由誰保存、如何移交。這些缺口會直接影響接手承建商與顧問的報價基礎,以及分判商能否憑已完成工序取得付款。

另一個可核對的界線是宏業的註冊狀態。公報確認宏業已於本年二月被移除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但沒有說明其手上工程的交接安排。若個案顧問按公報建議終止與宏業的現有建築工程合約,餘下工程的重新招標或直接聘用安排,仍待相關法團與顧問按個別情況處理。

在證據界線上,本文只能確認公報所述的支援路徑與註冊狀態,不能推斷受影響個案的實際數目(除約37個市建局個案外)、分判商欠款金額,或整體樓宇維修市場的合約價格走向。公報亦未提及對分判商或供應商的直接支援措施。

  • 已確認:約37個市建局資助或支援個案可獲免費過渡服務
  • 已確認:宏業於本年二月被移除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
  • 未涵蓋:第三方評估範圍與時間表、前手圖則與施工紀錄的移交安排、分判商與供應商合約處理

下一個可核對的進展

公報提及政府及市建局部署推出的「加強版招標妥」,但未在本文所引公報中交代推出時間、適用範圍或具體內容。對有意競投後續顧問或工程的公司,這是需要另行核對的節點。

另一條可核對的線索是市建局6月9日的新聞稿,公報已連結該稿說明過渡服務詳情。公報本身只概括約37個個案與數個收費個案,具體申請資格、服務範圍與收費水平,須以市建局公布為準。

至於宏業相關個案的合約終止與重新安排,公報把處理方法交由業主與其工程顧問商討,並按情況徵詢法律意見。公報沒有列出時間表,亦沒有公布涉及的大廈數目或工程金額,這些數字目前無法從本文來源核實。

  • 待核對:「加強版招標妥」的推出時間、適用範圍與內容
  • 待核對:市建局6月9日新聞稿所載過渡服務的申請資格、範圍與收費
  • 未公布:宏業相關個案的數目、工程金額與合約重新安排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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