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四個主要採購部門——食物環境衞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房屋署及政府產業署——已在招標文件訂明,涉及非技術員工在戶外、沒有空調的室內環境及/或高溫裝置附近執行職務的服務合約,投標者必須提交「預防中暑工作計劃」,並由持有勞工處有效註冊的安全主任核證。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於2026年10月7日立法會會議的書面答覆交代了這項安排。
對準備投標或續約的承建商、清潔及物業管理分判商、人力供應商而言,這意味着防暑管理由原則要求變成標書必備文件:未能提交工作計劃的標書不獲考慮,而承辦商若違反計劃內承諾的措施,可能在扣分制下被扣分。
招標文件寫明的最低要求
答覆指出,採購部門會在招標文件訂明投標者所提交「工作計劃」須包括的最基本建議措施,其中包括參照勞工處發布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採取措施,例如進行熱壓力風險評估,並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採取合適的預防中暑措施。這使防暑安排成為可審核的投標內容,而非只在合約履行階段才處理的內部安排。
同一段答覆亦明確兩項後果:如投標者未能提交「工作計劃」,該標書將不獲考慮;承辦商如違反在「工作計劃」承諾的措施,亦可能在「扣分制」下被扣分。對投標團隊而言,工作計劃的完整性與可核證性,直接關係標書是否進入評審。
四個部門的適用範圍與執行紀錄
答覆表示,四個主要採購部門均將上述相關要求納入相關非技術員工合約。最近三年(截至本年八月),四個主要採購部門並沒有發現違反「工作計劃」的個案。
這一紀錄只說明期內未發現違反個案,並不表示各部門的巡查頻率、核證深度或扣分實際應用情況相同;來源未提供按部門或服務類別分項的執行數據。
評分制度中工資與工時的位置
在現行採購政策下,採購部門必須把「工資」和「工時」納入非技術員工合約評分制度下的評審準則。其中,「工資」所獲分配的分數不得少於技術總分的百分之二十五,而「工時」則沒有此限。
答覆指出,各採購部門會因應合約性質,並在平衡保障員工權益與有效運用公帑的前提下,制定及採用合適的評審準則和評分比重。技術與價格評分比重及部分技術評分準則的分數,答覆以附件二列出,但來源快照未載附件內容。
建造觀察:投標成本與排班的可核對變化
從已披露內容看,最直接的變化是標書門檻:防暑工作計劃須由註冊安全主任核證,且須涵蓋熱壓力風險評估及相應預防措施。若投標者本身沒有常設安全主任資源,或需在投標階段安排核證,這會構成可預見的文件編製工序;但來源未提供核證所需時間、費用或市場供應情況,不宜推斷具體成本增幅。
第二個可核對點是承諾與履行的連結。工作計劃一經提交,其承諾措施便與扣分制掛鈎;對分判商及人力供應商而言,這意味着投標時承諾的休息安排、設施或工序調整,可能在合約期內成為被查核的項目。至于實際巡查方式與扣分觸發條件,來源未交代,需待部門文件或後續答覆補充。
第三,工資評分不得少於技術總分百分之二十五,屬現行政策而非本次新增;但配合防暑工作計劃的必備要求,投標者在技術部分的得分結構會同時受工資水平與防暑管理文件影響。由於附件二未見於來源快照,技術與價格比重及各準則分數仍待核對,現階段不宜推算對中標結果的影響。
下一個可核對的進展
可核對的下一步包括:四個部門各自招標文件內「工作計劃」範本及核證要求的具體條文;附件一所列過去三年跟進行動的分項數字;以及附件二所列技術與價格評分比重。這些文件若公開,將有助投標者判斷防暑工作計劃的編製深度與評分權重。
在附件內容未取得前,本文只陳述答覆已確認的安排與後果,不推斷個別合約的中標機會、人手供應或行業整體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