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於2026年10月15日公布,已邀請28間發展商領取招標文件,入標競投土瓜灣道/榮光街發展計劃。標書須在2026年11月1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抵市建局總辦事處,逾期提交概不受理。對具備市區重建施工經驗的總承建商、地基與拆卸分判商、混凝土及鋼筋供應商而言,這是一個已進入正式入標階段的市區項目。
今次公告只交代邀請領取招標文件、入標安排及評審架構,未披露標書內的施工場地、鄰近樓宇監測、交通改道或社區設施條款。承建商與分判商在決定是否參與之前,須自行領取招標文件核對實際要求;本文只按公告可核實的內容整理,不補寫文件未提及的細節。
招標安排與截標時間
市建局在2026年10月15日的公告中表示,已邀請28間發展商領取招標文件,入標競投土瓜灣道/榮光街發展計劃。公告同時指出,發展商可邀請合乎招標文件所訂明要求的合資格公司,組成財團提交標書。
截標時間為2026年11月11日(星期三)中午12時,標書須送抵市建局的總辦事處;公告明言逾期提交的標書概不受理。對有意入標的團隊而言,這意味着由公告日至截標約有四星期時間完成組隊、審閱文件及編製標書。
評審與批出架構
公告指出,由市建局董事會設立的招標遴選小組,將審慎評估接獲的標書,並向董事會提交建議;董事會將就批出項目發展合約作最終決定。
換言之,標書遞交後先經招標遴選小組評估,再由董事會作最終批出決定。公告未提及評審準則、標書數目或批出時間表,這些項目在現有公告中均無可核實的說明。
財團入標的組織方式
按公告,獲邀的發展商可邀請合乎招標文件所訂明要求的合資格公司組成財團提交標書。這意味着入標主體可以是發展商本身,也可以是發展商聯同合資格公司組成的財團,惟合資格與否以招標文件所訂明的要求為準。
公告沒有列出合資格公司的具體條件,亦未說明財團成員的數目或角色分工。承建商、分判商與供應商若考慮參與財團,須以招標文件所載要求為依據,而非按公告推斷。
建造觀察:可核對的問題與證據界線
從工程與商業角度看,今次公告確立了三項可核對的事實:獲邀發展商數目為28間、截標時間為2026年11月11日中午12時、批出決定由市建局董事會作出。至於施工場地是否狹窄、鄰近樓宇監測範圍、交通改道安排及中標者須承擔的社區設施,公告均未提及,須待招標文件披露後才能評估。
因此,現階段不宜就人手、分包或材料供應的影響作出斷言。若招標文件其後載明具體施工限制或社區設施要求,相關承建商與分判商才可據此評估投標風險與資源配置;在文件內容未公開前,這些問題仍屬待核實事項。
下一個可核對的進展
下一個明確的時點是2026年11月11日中午12時的截標期限。截標後,按公告所述流程,招標遴選小組會評估標書並向董事會提交建議,再由董事會作最終批出決定。
公告未公布董事會作出批出決定的日期,亦未說明投標數目。讀者可留意市建局其後是否公布批出結果,以及招標文件是否公開更多施工與社區設施條款,作為評估項目對建造業影響的依據。

